個人目前薪資:
個人退休金投資報酬率(年):
個人薪資成長率(年):
退休金提撥率(月):
預計選擇新制後之工作年資:
結清舊制年資移入專戶之退休金至退休時累積本金及收益(自行輸入):
   

退休可領累積本金及收益:
每月可領月退休金:
每月可領月退休金之金額佔最後三年平均薪資比例 (所得替代率):

備註:
  1.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標準計算,可領
  2.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,勞工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十五年以上,年滿五十五歲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,始可自請退休,請領退休金。
  3. 輸入「個人目前薪資」後,試算表將自動按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」之工資級距計算之。
  4. 個人之退休金投資報酬率,以長期平均投資報酬,設定為6%較為適當。
  5.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之規定,勞工得將依法約定結清舊制年資之退休金,移入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;惟於未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請領退休金條件前,不得領回。另,結清年資之退休金須全額移入勞保局個人專戶時,其所採計工作年資,始得併計為計算勞工可否領取月退休金之工作年資。
  6. 勞工退休時可領累積本金及其收益、每月可領月退休金之金額,需視歷年每月實際提撥之退休金金額及累積收益而定。
  7. 「每月可領月退休金」之金額,係以平均餘命20年估算而得。
  8. 本試算表於94年8月18日更新。